想要對方明白,就必須清楚地說出來。只是,處於某種偏執,我常常把心情說得過於隱晦。不是因為愛寫這樣的文字而成為艱澀難懂的人吧。很多心情的曲折,若表達得過白,便不貼切了。那裡面的糾結與矛盾,我的功力還不夠深入淺出地說明。
能夠通過這些彎彎曲曲的道路,得窺風景全貌的人,究竟有幾個?
要理解我,尤其艱難。表達的時候我總愛引用,而不是直截了當,用淺白的形容詞。
舉個例子,當我說:“皮扎殺死了奈落……咦?”,和我同樣認為是笑話的,只有兩個人,就是我老妹們。他們需要看過童話《謎語》,並且對“皮扎殺死了貝洛,貝洛救了梅尼奇諾……”這則謎語印象深刻,從而知道什麼是皮扎,同時也看了漫畫《犬夜叉》,知道奈落是最難打死的boss,才會明白我到底在說什麼。至於其他人,可以明白的機率應該在小數點後十多位吧。如果你硬要知道我在說什麼,我可以解釋,你最後也會知道,噢,原來皮扎是pizza,奈落是個難搞的大妖怪。可是你完全不會覺得那是笑話。See?
又或者,如果我說“這份工作對我而言是雞肋”,不知道‘雞肋’意即‘食之無味,棄之可惜’的人,可能還以為這工作三餐包kfc……你甚至要我用英文寫出來啊,到底是該怎麼寫呢。首先我必須解釋什麼是雞肋啊。如果你不懂三國,我是不是也該告訴你劇情?那很累人哪。如果要讓你理解,需要那麼費時,倒不如我一開始就講白了。可是那不好玩啊。非常不好玩。那麼白,我要怎麼與你分享當中的趣味呢。
也是因為要刻意製造‘只有我們懂’的親密感。我貪圖那種‘Yea……Give me five’的喜悅與滿足。用一些暗號和謎語來劃分關係的層次。
所以,問題又出在我身上了。是我奇怪的偏執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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