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2月26日星期三

禮物

誰敢說不喜歡收到禮物的,請去面壁思過。思什麼過?你不誠實!

聖誕節還沒過,臉書上都是聖誕禮物的照片——花、巧克力、皮夾……應有盡有,配上感恩的話語,感覺十分溫馨。多數是情人送的。嘛,情侶就是這樣,不管過什麼節,一定要送禮物才顯得珍惜對方(?),商家於是賺翻了。

從前也常收到禮物,但都與節日無關。我們說好了,節日什麼的去死吧,才不要讓人家賺到偷笑。不想送的話,為什麼要順應潮流跟大家一起傻呢?想送的話,也不一定要等到節日呀。

送禮物,難道不是為了看對方喜悅的表情麼。

能理解想送禮的那份心情,可是我很怕對方說“你想要什麼?我買給你”,更害怕對方突然送我一些昂貴的東西,我必須惶恐的收下。

不要,不要送禮物給我。

想要的東西,我會自己努力存錢去買(是真的存噢!不是某螺絲那種一天存幾千塊的“存”)。如果真的沒錢,退而求其次,買代替品,或者乾脆自己手作。感激俺娘從來沒有縱容我們亂買東西,小時候家境不太好,幾乎向她討什麼都會吃閉門羹。撞板撞得多了,也就學會不去指望別人給的好處。

現在自己工作了,有能力去買的,還需要向別人討嗎?一份禮物就是一份人情,背負不起。傲氣不允許。

別人送的,我總覺得那始終不屬於自己。沒有付出,怎麼可能真正得到?別人送的玩偶,不敢弄髒弄壞,永遠收在櫥裡,好像替人保管那樣。即使是實用的東西,每次使用,都只會感覺到自己在借用而已。(食物與紀念品例外,心理上沒有這種困擾)

所以我很怕收到貴重的禮物。替別人保管錢財似的,心理負擔超重。

自己花錢就不一樣了,怎麼摔怎麼粗用,我自己花力氣去賺錢買回來的,刮花了、缺角了都是我自己的事——大爺的手手腳腳,要怎麼對待怎麼著,與人何干!

送禮物的最高境界,就是讓收禮物的人完全不覺得那是一份禮物……(踢!你想太多了!人家才沒你那麼糾結!)話說這種感覺更溫馨、更親密,因為那是家人之間才會出現的情形。你老媽買衣服給你穿,你會覺得她是送禮物給你嗎?

麻煩死了。送禮物,倒不如陪我一起去玩吧。互不相欠,好聚好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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